为什么对动物实行人道主义不是“伪善”

2022-06-20    
  尽管当前社会上还有很多不公正或不平等的事实,还有庞大的弱势群体,但对动物的关怀与对人类的关怀并无对立。这与“伪善”无关,而关乎人类的一些对自身生存必须的最普遍价值观的维系。
  2007年12月16日,“中国人道屠宰计划启动仪式”在河南举行。人道屠宰广义上讲就是包括动物的运输、装卸、停留待宰以及宰杀过程,采取合乎动物行为的方式,以尽量减少动物的紧张和恐惧。从2008年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始人道屠宰培训。目前,中国的人道屠宰草案已经起草完毕。
  河南的启动仪式标志着中国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人道屠宰”的概念,也是国内近期在动物福利方面取得的最重要进展。据查,我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寥寥可数,且多为原则性条款。目前还没有一部有关动物福利保护的总括性法律出台,上一次进展是2005年北京市颁布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其主旨是在动物实验过程中应遵循人道主义精神,使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实验动物;在动物实验过程中,能用低层次的动物就用低层次的动物。
  从媒体报道看,很多人把人道屠宰与“更好吃的肉”联系起来,人道屠宰专家就指出:动物和人一样,对死亡有着极度的恐惧。不正当的屠宰方式,会降低肉品品质。而推动人道屠宰计划的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官员则称“国外很关注中国肉类质量问题,美国、欧盟等国家通过的人道屠宰法案已经成为限制中国肉类产品出国的壁垒。”
动物福利的一大进展居然是靠商业利益在推动,这也算中国特色了吧。
  我想吃“更好吃的肉”,但我更关注的是人道屠宰对于动物福利以及“施行于动物的人道主义”的意义。因为在人道屠宰的背后,是大量的对动物的不人道的事实:从山西运到新疆的活鸡,长途运输7-10天,鸡挤在笼中不能站立,日光暴晒,缺少食水。山东聊城每年活宰肉牛达五六十万头,这些牛在被屠杀前要经过强行注水的“工艺处理”,牛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然后被活杀。河北某县大规模活剥动物皮毛,据说这也是“工艺需要”。而被剥光毛皮的大批动物被扔在空场,活活被痛苦煎熬而死--这是成规模的;在广东等地,至今还有活吃动物的陋习,像活吃猴脑等--这是成风俗的;在东北,还有养殖场在活取熊胆--这是为医学的;流传于互联网上虐猫、虐狗、虐小鸡图片视频--这是发生在你我之间的。
  为什么要对动物实行人道主义?在保护动物观点较为激进的人看来,动物是有“道德重要性”的存在,不是为人类的存在而存在的。动物存在的本身是自主的,自治,人类没有凭借自己的智力特权而压榨或蔑视动物存在的独立性--更不要说虐杀了。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包括笔者在内),传统的认为动物是为人所用的观念还深深地植根在人们的信仰和日常生活实践中。但即便如此,世界上文明国家的大多数人也都是对动物有先天的同情的。从基于人类本身的利益来说,除了获得“好吃的肉”之外,对其他物种和生命的善意就意味着人类对自身普遍价值观及道德底线的尊重,比如,仁慈、善良;用易中天先生的话说,这还关系到人类的“恻隐之心”、“不忍之心”。而这种“恻隐之心”是我们从古就有的基本价值观,孟子就说过:“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一个有修养的人,听见动物的惨叫就会不忍心吃它的肉了,更何况当街现杀,甚至活吃。昆德拉也说过:“对于人性,道德上的真正考验,根本性考验,在于如何对待那些需要他怜悯的动物。”
  尽管当前社会上还有很多不公正或不平等的事实,还有庞大的弱势群体,但对动物的关怀与对人类的关怀并无对立(偏偏有许多人喜欢把关爱动物与关爱人类对立起来,似乎只有把人的福利问题都解决好才能谈动物福利),甚至是可以互相促进的。这与“伪善”无关,而关乎人类的一些对自身生存必须的最普遍价值观的维系。毕竟,我们普遍价值观底线得到提升的话,连动物都得到善待,更何况于人?诚然,西方般的动物福利和人道主义的背后必须要有强大的资金与完善的法律支持,但即便现在我们没有钱和法律,哪怕仅仅奉献一点爱心也是好的。从这一点上讲,只要公众广泛参与,任何对动物的人道主义,都将是我们时代进步的推动力之一。正如观察黑猩猩三十八年的传奇的、美丽的动物学家珍妮·古道尔 (Jane Goodall)所说:我们面前的路程依然很漫长,不过我们已经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了。只要我们能有爱心,不残酷地对待人类和动物,我们就将站到一个人类道德与精神演进的新时代的门槛上,并最终实现我们独特的品质:人道主义。
  (如果您想为动物福利贡献一点爱心,那就从拒食基围虾和大闸蟹开始吧。)
  补:0、如果你认可人类的进步是个漫长的过程,那就不要再讲什么对动物的同情是“当婊子,还要立牌坊”,正如一个资本家,剥削工人是他的生存之道,但同时也在致力于慈善事业以及改善工人工作环境,你是不是要求他散尽家财之后才能行慈善之举呢,你是不是也指责他“当婊子,还要立牌坊”?对动物的福利是一种类似的帕累托改进,在没有使人类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动物的境况变好,哪怕这种好是一点点的,也是人类的进步,至少我们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开始迈进。那种要不吃素要不就随意对待动物的二元论调,才是纯粹的书生意气,对现实没有任何帮助。
  1、除了人道主义温情之外,人为什么可以处置、利用动物?为什么人与动物不能平等相待?有一说为,从法律契约角度讲,动物本身无法也无能力与人类订立契约,承担相当的责任,无责任则无权利,因此人类对动物的处置只牵涉道德伦理,而不涉法律。
  2、然而,如果人类主动为之立法的话,则动物可以享有人类的保护,而不承担义务责任,比如我国的珍惜动物保护法规,很多国家在施行的动物福利法,古代宗教国家施行的禁止杀生、食肉的法律。但从根本上讲,此亦不是人类与动物的平等,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里,人类也不会把动物放到平等的位置。
  3、从伦理角度讲,达尔文进化论为近现代动物福利的实行提供了某些理论支持,达尔文有道,“我们的动物———在疼痛、疾病、死亡、苦楚和饥饿方面是我们的兄弟,在最劳累的工作上是我们的奴隶,在我们娱乐中是我们的伙伴———它们全部也都是从一个和我们共同的祖先生下的。我们全体可以归并在一起。”
  4、珍妮·古道尔还说过:在我看来,残忍是人类最大的罪恶.只要我们承认每个生灵都有感觉,都可能体验到痛苦,那么如果我们仍然故意让动物受苦,我们同样是有罪过的.我们无论是这样对待人类还是对待动物,都是在残酷对待我们自己.
  如果我们承认人类不是唯一具有个性特征的动物,不是唯一能进行理性思维、解决问题的动物,也不是惟一能体验欢乐、悲哀和绝望的动物,尤其不是惟一懂得心理和肉体痛苦的动物,我们就不会那么傲慢,也不会那么坚定地认为只要能对人这种动物有利,就可以绝对有权随意的利用其他的生灵.诚然,我们人类是很独特的,但我们也不像旧观点所认为的那样,与动物王国的其他成员有多大的不同.了解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少一点傲气,对与我们共享这颗星球的可爱的动物,特别是具有复杂的大脑和社会行为的动物,我们应当另眼相看,尊重它们.
  5、圣雄甘地说,"从一个国家的人对带动物的方式就知道他们的为人".
  6、当然甘地的话并非完全正确,因为人类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很多最具讽刺性的例子。比如最不讲人道主义的希特勒就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为了保护动物,他甚至颁布法令要求人道地杀死龙虾。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信奉谎言讲一千遍就是真理,曾经说过唯一正确的一句话是关于保护狗的,可惜这话我给忘了,待查。第三帝国被唯一被继承下来法律是“保护动物法”。
  7、中国目前没有动物福利法,但在亚洲一些国家,动物福利法是一部综合法律,而在有些国家,则表现为一系列法律,包括禁止虐待动物法案、保护动物法案和各种行业法规条例等。欧美大部分国家在19世纪基本完成防止虐待动物法的立法,20世纪,是动物福利法立法活跃的时期,二战以后,这些国家又根据社会变化和需求,陆续制定了动物保护法和相应的管理条例。在国内法之外,还有一些国际动物保护公约,如1976年的《保护农畜欧洲公约》、1979年的《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等。新加坡、泰国、日本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也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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