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动物权利也是人类的自我救赎

2016-09-05    

   连日天气晴好,极大地刺激了津城各大景区客流量。天津市动物园也成了游客最多的景区,2000只动物每天共“接待”游客近2万人次,创历史同期接待最高纪录,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5%。10月3日上午,记者在园内看到,许多市民及游客带着孩子前来与动物亲密接触,火爆势头有增无减。客流量激增,这可忙坏了动物们,每天都进行紧张的表演,多只动物“明星”更免不了要“加班加点”。(10月4日《每日新报》)

 
  游客玩得不亦乐乎,但是动物的日子并不好过。有的动物因为频繁表演累得趴下,更有不少动物的生活规律被打乱,有的出现上火、食量减少、肠胃不适等症状。黄金周里,大家到动物园看看动物表演,经营者希望借机从动物身上多挣钱本可以理解。但是利用动物赚钱,也不能侵犯动物的生存权利。为了满足游客的需要,动物园方面让动物无休止参加表演,显得有些过分。
 
  不仅天津动物园的动物加班加点表演,生物钟被打乱。在现实生活中,无视动物基本权利,人类欺负动物,让动物无休止表演的例子比比皆是。曾有报道说,在黄金周里,某动物园的小狗每天要跳绳400次,小黑熊每天要在双杠上玩40个动作,海狮每天也要顶数十次皮球。超负荷表演,让部分动物显露疲态,有的甚至开始罢工;某野兽巡展团,为让老虎与狮子温顺地陪游客拍照,残忍地拔掉了它们的牙齿;某动物园的“千年神龟”被游客踩死;5岁的东北虎“雷雷”因为频繁演出活活累死;在武汉动物园,一名游客扔石头逗弄大象,大象随即捡起石头回敬,将另一游客砸伤……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
 
  众所周知,不少动物特别是猛兽的本性是吃肉,它没有伤人的时候,是因为它被圈养了,它有充足的食物保证,人类与它们在和谐相处,如果人一定要打破这种平衡,逼他们频繁表演,陪人照相取乐,甚至残忍地拔掉它们的牙齿,把它们累趴下,动物的忍耐也有一个极限,他们也会“正当防卫”的。“老虎不发威,当它是病猫”?
 
  动物伤人的教训无疑是深刻的。从频发的猛兽伤人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人类不尊重动物遭到报复的必然性。令人费解的是,经营者为何还在继续虐待动物,一定要把动物逼上“造反之路”呢?笔者认为,这除了商家迎合游客的需要以外,相关职能部门也不能免责。
 
  尽管我国早就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是该法主要针对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定。并不具有普适性,对保护动物基本福利的条款语焉不详。前几年有消息说国家拟出台《动物保护法》,保护动物基本福利。该法拟规定,强迫狮子、老虎跳火堆、钻火圈,不仅要罚款,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但遗憾的是,《动物保护法》出了征求意见稿以后,再也没有看到下文。即便活取熊胆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动物保护法》何时出台仍然是未知数。
 
  动物权利虽不能与人平起平坐,但是它们也有不受恶意伤害的基本生存权利。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动物福利。据专家介绍:所谓动物福利就是让动物在康乐状态下生存,给动物提供相应的外部条件。包括无疾病,无行为异常,无心理紧张压抑和痛苦等。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欧盟及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先后都立法保护动物福利。WTO的规则中也写入了动物福利条款。国家林业局曾几次发文要求停止利用动物从事有悖人类情感的表演,停止动物危险表演行为。动物保护志愿者团队与公益组织建议关闭动物表演馆。但是,《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如何惩治故意伤害、虐待动物的行为并没有具体的约束条款,《动物保护法》呼之不出,执法部门有时也束手无策。
 
  因此,完善动物保护立法,让动物福利与国际接轨,十分必要。而且法律的效力来自于强大的执行力。不管是法律还是制度,都应该得到认真执行。而且,我更期待保护动物成为社会的共识。人类保护动物的基本权利,既是对动物的尊重,也是对人类的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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